訪問量:274 | 作者:南京薪算盤財務管理有限公司 | 2021-07-08 10:42:49
疑問
老板個人無償借款給公司,是否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?有無明確的文件政策規(guī)定?
答復
老板個人無償借款給公司,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!
參考
根據(jù)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(guān)于全面推開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》(財稅[2016]36 號)附件 1《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》第十四條規(guī)定:
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、無形資產(chǎn)或者不動產(chǎn):
(一)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,但用于公益事業(yè)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。
(二)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(zhuǎn)讓無形資產(chǎn)或者不動產(chǎn),但用于公益事業(yè)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。
(三)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提醒
從上述政策的第一條可以看出,只有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借款服務,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。老板個人無償借款給公司,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!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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