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7月,以個人名義向某公司提供了咨詢服務,取得收入1萬元。我未辦理過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,到稅務機關代開發(fā)票,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?
訪問量:206 | 作者:南京薪算盤財務管理有限公司 | 2024-04-08 12:00:00
摘要:問:2022年7月,以個人名義向某公司提供了咨詢服務,取得收入1萬元。我未辦理過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,到稅務機關代開發(fā)票,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?答:不需要繳納增值稅?!敦斦?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》(2022年第15號)規(guī)定,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小規(guī)模納稅人適用3%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,免征增值
問:2022年7月,以個人名義向某公司提供了咨詢服務,取得收入1萬元。我未辦理過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,到稅務機關代開發(fā)票,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?
答:不需要繳納增值稅?!敦斦?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》(2022年第15號)規(guī)定,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小規(guī)模納稅人適用3%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,免征增值稅。
根據相關規(guī)定,您作為自然人,按照小規(guī)模納稅人納稅,2022年6月因提供咨詢服務取得的1萬元收入,適用3%征收率,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,可到稅務機關代開免稅普通發(fā)票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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