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涩婷婷综合|蜜臀亚洲精品国产|五月婷婷激色号网|日韩电影免费|麻豆久久久9性大片|午夜精品久久久久久毛片|中国内射XXXX6981少妇|精品国富产二代APP官方入口

您好,歡迎來到南京薪算盤財務管理有限公司

搜索

首頁 > 注銷公司> 積分兌換增值稅、企業(yè)所得稅需要視同銷售嗎——新收入準則可變對價稅會差異
積分兌換增值稅、企業(yè)所得稅需要視同銷售嗎——新收入準則可變對價稅會差異

訪問量:940 | 作者:南京薪算盤財務管理有限公司 | 2022-02-24 05:02:55

摘要:對于“買一贈一”這類捆綁銷售涉及的新收入準則會計處理、增值稅與企業(yè)所得稅的差異處理問題,我們前面已經(jīng)分析過了。在現(xiàn)實商務活動中,還有一種涉及消費贈送積分,積分后期可以兌換實物或服務的(這一類原收入準則下屬于客戶忠誠度計劃的會計處理問題)

對于“買一贈一”這類捆綁銷售涉及的新收入準則會計處理、增值稅與企業(yè)所得稅的差異處理問題,我們前面已經(jīng)分析過了。在現(xiàn)實商務活動中,還有一種涉及消費贈送積分,積分后期可以兌換實物或服務的(這一類原收入準則下屬于客戶忠誠度計劃的會計處理問題),在新收入準則下,屬于附有客戶額外購買選擇權的銷售。根據(jù)新收入準則第三十五條規(guī)定:

對于附有客戶額外購買選擇權的銷售,企業(yè)應當評估該選擇權是否向客戶提供了一項重大權利。企業(yè)提供重大權利的,應當作為單項履約義務,按照本準則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四條規(guī)定將交易價格分攤至該履約義務,在客戶未來行使購買選擇權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,或者該選擇權失效時,確認相應的收入。客戶額外購買選擇權的單獨售價無法直接觀察的,企業(yè)應當綜合考慮客戶行使和不行使該選擇權所能獲得的折扣的差異、客戶行使該選擇權的可能性等全部相關信息后,予以合理估計。

案例:東方航空向客戶銷售機票提供運輸服務中,會根據(jù)客戶會員類別,艙位和機票價格給予客戶積分。積分可以兌換機票或其他商品、服務。

【差異分析】

這種就屬于新收入準則附有客戶額外購買選擇權的銷售,東方航空應該將后期積分兌換識別為一個單項履約義務,按照贈送積分的價格,客戶積分可能兌換的概率去估計合同負債金額。在后期客戶積分兌換時再確認收入。

贈送客戶積分時:

借:銀行存款 100

貸:營業(yè)收入 92-A

合同負債 A -金額按照贈送積分的價格和兌換概率估計

應交稅費-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)8

注:合同負債為不含增值稅金額。因此,這里的銷項稅是按照總額來確認。

后期客戶積分兌換,屬于單項履約義務,兌換環(huán)節(jié):

借:合同負債 A

貸:營業(yè)收入A

所以,我們首先來回答積分兌換的企業(yè)所得稅稅會差異處理問題。

首先,我們前面就明確過,在處理企業(yè)所得稅和新會計準則差異時,有一個重要原則的把握就是,企業(yè)所得稅基于“確定性原則”這個大前提,肯定是不認可會計上的估計金額的。因此,在涉及積分贈送時,當期企業(yè)所得稅必須按照92的收入全額確認,不能按照92-A(這個會計估計金額確認,因為A涉及到會計估計)。

所以,從新會計準則和企業(yè)所得稅差異來看,積分贈送和兌換,實際上是一個存在時間差的“買一贈一”行為。直接的買一贈一這種折扣,我們可以銷售當期直接將交易價格分攤確認收入。但積分贈送和兌換,只是“贈一”的行為延遲到了后期行使,會計處理的方法和“買一贈一”實際是一致的。鑒于企業(yè)所得稅需要滿足“確定性原則”這個大前提,不承認會計估計,當期按照92的金額全額確認了收入,相當于收入已經(jīng)一次性全部確認了。后期客戶用積分兌換的時候,就不存在企業(yè)所得稅視同銷售問題了,即不屬于《企業(yè)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五條的企業(yè)將貨物、勞務用于廣告營銷需要視同銷售的范疇。后期,客戶積分兌換,企業(yè)所得稅直接確認成本、費用就可以了。

涉及到稅會差異的處理調(diào)整方法是:

在當期贈送積分環(huán)節(jié):會計上:

借:銀行存款 100

貸:營業(yè)收入 92-A

合同負債 A -金額按照贈送積分的價格和兌換概率估計

應交稅費-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)8

企業(yè)年度企業(yè)所得稅匯算按照“A”的金額,進行納稅調(diào)增,建議在A105000第10行調(diào)整。

后期客戶積分兌換環(huán)節(jié),會計處理為:

借:合同負債 A

貸:營業(yè)收入A

借:營業(yè)成本 B

貸:庫存商品 B

此時,企業(yè)在年度企業(yè)所得稅納稅申報是,對“A”的金額進行納稅調(diào)減,我們建議仍然在A105000第10行調(diào)整。

現(xiàn)在比較麻煩的問題,在于積分兌換的增值稅處理方法上。我們前面分析過,積分兌換行為實際上是一個延遲的,或者不同步進行的“買一贈一”捆綁銷售行為。我們在前面文章分析過,對于“買一贈一”行為,不管買的和贈的東西,增值稅稅率是否一致,我都可以通過分攤交易價格的形式,按照折扣銷售的原則處理增值稅問題,沒有增值稅視同銷售的風險。

但是,對于積分兌換就比較麻煩了,航空公司贈送客戶積分,我不知道后期客戶積分會兌換什么。如果客戶歸還航空服務,增值稅是9%,和我賣的稅率一樣。但客戶也可能兌換實物,或者兌換其他服務。此時,我們在做這樣的會計處理時:

借:銀行存款 100

貸:營業(yè)收入 92-A

合同負債 A -金額按照贈送積分的價格和兌換概率估計

應交稅費-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)8

我無法知道合同負債后期兌換什么,增值稅也沒法分離出來。但合同負債也是按照不含增值稅金額確認,從增值稅角度,此時航空公司也必須按照100來確認含稅收入繳納增值稅。這里100實際上已經(jīng)包含了后期積分兌換的收入金額了。

所以,我們認為有一點應該是可以溝通的:

1、對于航空公司涉及后期客戶用積分兌換航空服務

借:合同負債

貸:營業(yè)收入

此時,不應該再計提增值稅銷項稅了,因為這部分增值稅在前期已經(jīng)收到全部繳納了,也不存在增值稅視同銷售問題。

2、如果后期客戶用積分兌換實物

借:合同負債

貸:營業(yè)收入

應交稅費-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)?

這里,由于航空運輸服務增值稅是9%,但銷售貨物增值稅是13%,這里存在4%的稅差如何處理,實務中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。

?
版權所有:南京薪算盤財務管理有限公司 聯(lián)系電話:152-5099-6099 備案號: 蘇ICP備18000456號-1